机械加工合同

时间:2024-06-04 18:57:22
机械加工合同

机械加工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械加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机械加工合同1

合 同 书

买方(甲方):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卖方(乙方):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主要参数、数量、金额

二.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甲乙双方确认之技术图纸和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随本合同具有同样之法律效应

2.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技术图纸、图纸和报价单中标示的配置制作加工装配 不得更换配置

3.乙方在甲方指定之安装场所完成安装调试

4.安装调试完毕乙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操作和维护及保养的培训

5.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问题乙方技术人员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及时排除故障迅速恢复生产,在质量保证期内零配件出现问题乙方免费第一时间维修更换,乙方技术人员将不定期到设备现场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及介绍正确的使用和保养方法

6.乙方对设备终生跟踪服务,在质量保证期以后维护及更换零配件将收取相关费用

三.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甲方定金支付合同生效后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五.验收:

安装调试完毕半个月内双方依照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技术图纸、报价单履行验

收手续

六.设备交付及运输方式:

1、交货地点: 有限公司

2、运输方式:汽车公路运输

3、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货物风险:自货物运至甲方工厂安装现场后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之一切风险由乙

方承担

七.设备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付

2.支付时间: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40%为定金;

2.乙方货物到达甲方厂内安装开始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为工程进

度款;

3.余款双方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

3.开票时间: 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乙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八.人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为任何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等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

抗事件。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总价等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保证按议定条款执行。特殊情况要变动应经双方本着相

互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属单方违约,应由责任方承担造成的损失。

2.若协商不妥,则到原告方人民法院起诉

3.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每延期1周,按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

十一.其它

1.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年月日

开 户: 开 户:中国农行灌口分理处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厦门丰力机械有限公司 帐 号 帐 号: 304001040007099

机械加工合同2

甲:设备有限企业 合同号:20xx-6-27

乙: 常州市华夏机械加工厂 单号:20xx-6-27

一、甲:因为生产需要订购 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收到(甲) 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要求时间内送到甲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

甲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 乙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

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

有次品且由甲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单号:20xx-6-27 ***

甲:玻璃设备有限企业 乙:常州市华夏机械加工厂

经 手 人: 经 手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机械加工合同3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主要参数、数量、金额

二.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甲乙双方确认之技术图纸和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随本合同具有同样之法律效应

2.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技术图纸、图纸和报价单中标示的配置制作加工装配不得更换配置

3.乙方在甲方指定之安装场所完成安装调试

4.安装调试完毕乙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操作和维护及保养的培训

5.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问题乙方技术 ……此处隐藏15690个字……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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